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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桥区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13 18:35:00 来源:红桥区纪委监委

    2021年国庆节将至,纠治“四风”工作又迎来重要节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规矩,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红桥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刘齐违规将应由职工个人支付的费用转嫁单位支付,变相向职工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至2020年期间,经刘齐决定,红桥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用公款支付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大额医疗救助金4.3万余元。2021年4月,刘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赔。

    天津市天宝工贸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经理,红桥区托管中心原主任王宝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天津市天宝工贸集团使用红桥区托管中心资金以劳保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王宝元经手审批发放3000余元,其违规领取300元。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王宝元在担任红桥区托管中心主任期间自定薪酬,发放工作津贴6.18万元,其违规领取3.3万元。2021年5月,王宝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天津正达世纪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李虹违规用单位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问题。2020年10月,李虹在担任国有企业天津正达世纪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达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期间,利用其管理单位加油卡的便利,在与家人赴外地旅游过程中,三次违规使用正达公司中石化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555.43元。2021年8月,李虹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赔。

    上述3起案例,都是近年来顶风违纪、不知收敛的典型案例,有的变相违规发放福利,有的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这些问题的产生,暴露出在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敬畏、目无党纪,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怀侥幸,反映出“四风”问题顽固复杂,必须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防反弹回潮、防疲劳厌战。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把基层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形成上下一体、层层严抓的纠治“四风”工作态势。同时,也要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地落细。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从政治上把握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坚决消除错误思想和松劲懈怠等不良倾向,用更高标准审视和要求自己,带头严守纪律规矩、不逾纪法底线,带头反对特权思想、严格家风家教,带头践行伟大建党精神、弘扬新风正气,让一言一行经得起监督、成得了标杆。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必谈、必讲内容,常提醒、勤督促、严问责,寸步不让、久久为功,持续紧绷作风纪律之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既要抓重要节点、也抓平时平常,对违规问题露头就打,对花样翻新的“四风”问题重拳整治,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让违规违纪者受到切肤之痛、彻骨之痛,使心存侥幸者丢掉幻想。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为镜鉴,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让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把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体现到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的各方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弘扬新风正气,坚决抵制歪风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