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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届红桥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摘要

    发布时间:2024-10-12 16:08:21 来源:中共天津市红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对区法院党组、区民政局党组、区委老干部局、区委编办、区委党校开展了巡察。近期,区委3个巡察组分别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摘编如下:

     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意见

    主要问题:
    一是学风建设不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理论学习与法院工作联系不紧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理解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政法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二是思想作风建设不深不透,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把握不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不彰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三是领导作风建设不够有力,政法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领导干部办理案件示范、引领、指导作用不突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统筹谋划推动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四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得不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有差距,履行审判职责有弱项,落实办案监督制约机制有差距。五是清廉作风建设存在漏洞,法院干警纪律规矩意识有所淡化。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有欠缺,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意见:
    一是持续深化学风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审判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重要部署。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三是努力提升领导作风建设,院庭长充分发挥办案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法官能力锻炼,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政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四是扎实推进工作作风建设,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公正高效履行审判职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审判监督管理。五是抓紧抓实清廉作风建设,扎紧筑牢廉洁防控体系,积极探索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六是强化政治担当,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将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一体推进,以整改的实际效果推进审判事业全面发展。

     区委第二巡察组向红桥区民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

    主要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差距。思想认识有“误差”,传达学习有“时差”,贯彻落实有“偏差”。二是民生保障不够有力,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不高。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民生保障部署要求不到位,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不深入,日间照料中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深化改革不到位,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推进社会救助改革有差距,统筹机构改革任务不细致。四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意识不强,防范化解风险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保密和国家安全工作存短板。五是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氛围不够浓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突出。六是党组织政治功能不突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格。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短板,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七是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履行整改责任有差距。审计整改不彻底,巡察整改反弹回潮。八是派驻日常监督有短板,“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主动监督意识不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未能有效发挥。
    整改意见:
    一是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聚焦“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不折不扣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二是践行“民政为民”理念,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监管,加大日间照料中心日常运营监督指导力度,严格住房保障审核人员管理,积极推进“红色物业”建设,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三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提高廉洁风险防范意识,精准堵塞风险漏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抓好干部队伍综合分析和长远谋划,认真执行干部管理监督各项制度规定,走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五是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统筹推进上一届巡察反弹问题、审计发现问题一体整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委老干部局反馈巡察意见

    主要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要用心用情、精准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欠缺。二是主责主业意识不强,推动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存短板。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新时代老干部工作职责不到位。三是底线思维树得不牢,防范化解风险责任意识不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短板,保密和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压得不实。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一把手”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漏洞,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欠缺。五是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有力,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抓基层党建用力不足。六是巡察整改不彻底,整改成效不明显。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建立长效机制力度不够,巡察整改反弹回潮。七是派驻监督责任弱化,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做得不够,“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意见: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心用情、精准服务好老干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保密和国家安全责任意识。二是锚定职责使命,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及时解决老干部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升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规范化水平,推动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压实政治责任,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聚焦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四是抓实党建引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五是切实担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责任,完善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进整改任务“见底清零”。

     区委第三巡察组向红桥区委党校反馈巡察意见

    主要问题:
    一是政治意识不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缺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本领域的重要讲话精神用力不足。二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有差距,推动党校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水平不高。对党校中心工作摆位不高,对教学工作统筹不够用心,为党献策的“智库”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推动重大改革任务要求动作缓慢,工作主动性不强。校委会对“用学术讲政治”教学改革任务未引起高度重视。四是防范化解风险责任意识不强,底线思维有欠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对国家安全的极端重要性重视程度不够,保密工作存在短板。五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紧不实,履行主体责任有弱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有欠缺,廉洁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六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欠缺,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领导班子建设有弱项,党建工作责任制未压实,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七是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未见实效。巡察整改未形成长效机制,市级办学质量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八是落实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主动监督意识不强,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意见: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增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教学工作是党校中心工作”的意识,全面推动教学改革,将“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初心贯彻到教学教研全过程。三是坚持严的基调,找准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靶向纠治突出问题,高质量种好“责任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内部管理,持之以恒筑牢党建根基,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五是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委编办反馈巡察意见
    主要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二是贯彻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不彻底。学习没有与时俱进,对党的二十大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思考不深。三是推进落实重大改革任务用力不足。对“三定”规定执行跟踪问效有欠缺,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跟进不足。四是执行党章和重要党内法规制度有短板。党章学习没有做到常学常新,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不深入。五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存在薄弱环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有欠缺,保密和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压得不实。六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传导未到末端。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够实,廉政教育开展不扎实,机关日常管理“失之于宽”。七是领导班子抓自身建设标准不高。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用力不够。八是“后半篇文章”抓而不实。抓问题整改存在“过关”心态,同类问题反弹回潮、边改边犯。九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有欠缺。“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开展政治监督不严。
    整改意见:
    一是牢牢把握机构编制工作职能定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管住管好机构编制资源,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二是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着力加强机关日常管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树牢风险防控意识。三是突出党建引领,坚决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高标准召开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压实政治责任,“一把手”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整改工作,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