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4 11:27:47 来源:红桥区纪委监委
突出政治属性 强化监督职责
为红桥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红桥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红桥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八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区委十一届十三次、十四次全会部署,回顾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区委书记李清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深入领会,抓好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实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区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和机关各支部学习首要内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出台《关于区纪委常委会带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的意见》,建立理论学习、成效检视、政治监督“三项机制”,形成贯彻落实的“闭环体系”。牵头做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市委“民意直通车”转办的196件群众反映问题全部按期办结,满意率指标得到市委第三巡回指导组高度肯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凝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强化政治监督。制定关于加强政治监督的工作方案,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人防领域、违建别墅、土地管理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等专项治理,拆除违建别墅4栋,立案查处土地管理领域问题2件。聚焦全区重点工作精准发力,紧盯棚户区改造,推动开展专项警示教育,严肃查处李志忠、刘贺等在动迁安置工作中失职渎职、违纪违法问题。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5起7人。
净化政治生态。主动加强对全区政治生态状况的分析研判,形成全区政治生态报告。针对市委约谈反馈问题整改,协助区委开展深化政治性警示教育“一抓三补四强化”专项行动,打好主体责任考核“翻身仗”,红桥区2019年度主体责任考核结果优秀,被市委通报表扬。通过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编发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全覆盖参观区属警示教育基地等,强化思想震慑,肃清恶劣影响,受教育党员干部累计达2.1万余人次。组织各单位紧紧围绕授权、用权、控权环节,查找岗位风险点814处,制定风险防控措施743条,完善制度机制586项。
(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继续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紧盯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项目,深化与甘肃省合水县纪委监委异地协作。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54件次,处分65人次,第一种形态处置18人次。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强化宣传发动,建立领导包片包案、街所联动、线索移交等制度机制,查处“官伞”1人,“警伞”13人,党员干部直接参与黑恶犯罪1人,不作为不担当“庸伞”6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针对红桥区查处的全国首例“套路贷”案件暴露出来的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区司法局党组就问题整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全面自查自纠,健全18项制度,组织处理24人。
(三)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做细做实监督第一职责
注重日常、抓在经常。涵养监督文化,通过廉洁家书、旁听庭审等形式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推动用好第一种形态,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处理688人、145人、12人、17人,前两种形态占比达96.6%。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比例达24%。
健全监督体系。统筹推动“四个监督”,建立监督工作例会制度,开设监督“一线课堂”,强化信息共享、联动贯通,凝聚监督合力。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在122个社区建立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出台管理办法,推动发挥作用。对换届后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开展“过筛子”式“回头看”,发现问题10起,查处3人。
深化回访教育工作。制定工作办法,开展专题培训,对391名受处分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57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强化激励关怀。1名曾受处分人员被提拔到领导岗位,3名曾受处分人员被组织委以重任,实现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四)驰而不息纠“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向深向实
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组织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再次自查自纠,推动问题整改清零,切实做到理旧账、清底账、防新生。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件次,处分26人次,第一种形态处理8人次。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顽疾。对市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巡视移交的19件问题线索全部按期办结,处分7人,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全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4起,问责146人;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117起,问责166人次和5个党组织。将“吹哨报到”机制落实情况纳入专项治理重点,对“胡同里小吃”市场问题涉及的有关职能部门,追责问责19人。
(五)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深化政治巡察。明确政治巡察重点监督内容,量身定制符合被巡察党组织实际的“政治体检表”。对26个单位开展三轮常规巡察,发现问题468个,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236条,移交问题线索21件。健全巡察制度机制,切实配强配优巡察干部队伍,推动巡察工作提档升级。
抓实巡察整改。制定《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意见(试行)》,建立区委巡察组与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等联合检查整改评价机制,构建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以迎接市委巡视办调研巡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历次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六)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激发制度效能
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领导。制定《关于加强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组建街道纪检监察工委,采取全员培训、整建制抽调、调研督导等方式,督促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强化主责意识,推动深化“三转”。制定街道、区管事业单位、区管企业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强化“两个为主”。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关于深化天津市红桥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35项重点任务,通过听取汇报、定期约谈、述责述廉等方式督促履职,探索完善派驻监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机构改革调整派驻机构综合监督单位,将区法院、区检察院纳入派驻监督范围,增设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提升全覆盖质量。
(七)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
加大力度减存量、遏增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启用12388统一信访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916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289件次。推动历史问题线索清零,累计处置问题线索331件,立案162件,处分168人,留置17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挽回经济损失3822.47万元;全年立案区管干部44人次。强化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在区纪委机关全面建成符合标准的谈话场所。
深化“以案三促”。建立“以案三促”工作联动机制,对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中的79人次进行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基地接纳参观达320余场,召开警示教育专题党课660余堂,通报分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900余件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90余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900余场,针对典型案件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29件次。
(八)坚持自我约束从严,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突出政治建设。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成支部换届,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忠诚教育、纪律警示、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努力打造模范政治机关。
促进能力提升。加强能力建设,把2019年定为“学习培训年”。建立学习小组,开展每周一学、每周一考,全年组织参训1400余人次。加快机关信息化建设,接入市纪委监委综合业务平台,立项建设综合办公系统。
严格纪律要求。制定区纪委监委机关为基层减负15条工作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健全内控机制,制定《红桥区纪委监委关于问题线索了结件抽查复核工作暂行办法》,共抽查复核79件。认真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函询7人次,全年共对4名纪检监察干部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选聘23名特约监察员,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区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大大改善,群众对红桥全面从严治党满意度稳步提升。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奋进。
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是净化政治生态仍需持续用力,好人主义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二是基层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时有发生。三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人员配备不齐全,能力素质有待提升,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区委十一届十三次、十四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打造绿色城区、建设美丽红桥提供坚强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要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切实肩负起“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扎实有效的监督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水平。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动,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一)坚守初心使命,强化“两个维护”的坚定自觉
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原原本本学、及时跟进学、融会贯通学,把区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打造成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示范班”。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带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
做细做实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深化季度对标对表的成效检视机制,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中纪委、市委、市纪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肃查处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行为。
持续修复净化全区政治生态。明确政治生态年度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强化检查考核,推动政治建设向深度掘进。持续开展码头文化、圈子文化、好人主义专项治理,坚决肃清黄兴国、张泉芬、赵建国等恶劣影响。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突出群众感知评价,为各区管单位、区管干部“精准画像”。加快规范廉政档案建设。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做实民主生活会监督。
一体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向党委报告工作、提出建议等工作机制。通过约谈提醒、述责述廉、巡察检查考核等方式,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该问责不问责的,严肃精准追责问责,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二)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继续推进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低保资金拨付、救助款物发放等,推动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对扶贫助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问责。持续加强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扶贫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街道社区巡察重点内容,精准发现问题,形成有效震慑。
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严格落实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持续升级加力,全面翻查起底,继续加大“套路贷”等重点领域破“网”打“伞”工作力度。落实“一案三查”,严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涉及的腐败问题,彻查背后的“官伞”“警伞”“庸伞”,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深入剖析案件暴露出的监管不力、制度漏洞问题,推动健全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紧盯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药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监督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对重点问题直查快办,对失职失责问题严肃问责,保障区委区政府生态立区、教育兴区、土地强区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监督制度体系
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制度机制,强化工作部署、日常监督等方面的领导。推动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强化对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为各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提供有力支撑。将街道纪检监察工委“三转”情况纳入巡察内容。严格落实基层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推进纪委书记、副书记交流任职。
健全完善派驻监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区纪委监委领导直接分管、监督检查室联系指导等制度,完善派驻机构考核办法,规范报告内容和程序,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推进事业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设立党委的,要相应设立纪委,并配备纪委书记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
促进纪法贯通、衔接司法。落实市纪委监委出台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办法、措施使用规定等,优化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等环节。健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工作机制,强化贯通制约。深化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规范问题线索移送、重大案件协调等机制。深入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机制,促进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四)加大监督工作探索力度,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做实日常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用好谈话函询,提高谈话比例,对现职领导干部本级直接谈话比例不低于20%;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比例不低于15%,对不如实说明问题的严肃处理。做好监督基础工作,经常性深入联系部门和单位调研谈话,全面掌握情况。深化帮扶回访教育,纳入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和述责述廉,推进回访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落实市纪委监委“四个监督”统筹衔接意见,强化贯通协同、高效运转。
深化基层监督。坚持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完善基层监督制度和体系,推动监督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作用,用好社区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强化培训指导,推动发挥作用,切实把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促进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监督。
(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紧盯老问题、新表现。坚守重要节点,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整治“吃喝风”等问题。对违纪行为发生在十九大后的一律从严查处、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坚决整治贯彻党中央和市区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和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加强对专项治理情况的精准研判,对问题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领域开展“点穴式”整治;强化对区级机关领导干部履责情况的监督,坚决破除“中梗阻”。加大对落实“吹哨报到”机制不力问题的查处力度,实现同步跟进、同步转线索。
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健全严查“四风”反弹回潮工作机制,推动有关职能部门细化规定,巩固和扩大纠治成果。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用好区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举报平台。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对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认真检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等问题。运用“四风”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六)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并重,实现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推动政治巡察具体化。紧扣“两个维护”,聚焦政治责任,围绕“四个落实”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制定巡察工作指引,加强巡察人才队伍培训,规范业务流程。推动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提高监督质效。探索建立巡察办定人定向指导督导机制、巡察发现问题质量情况的分析报告机制,做实问题底稿审核、后评估等工作,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积极探索“巡街道带社区”等多种方式,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实现全覆盖。
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强化巡察机构统筹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派驻机构全天候监督的整改监督机制。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公开等制度,健全巡察反馈问题对接、整改检查评价及结果运用机制,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严格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举一反三推动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七)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的决心力度不变。突出重点从严惩治,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加大国企、金融等领域反腐力度,严查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土地管理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再排查一遍,对以往发现和正在查办的问题线索再起底一遍,对已结案件的问题线索再翻查一遍。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以案三促”工作办法,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以及案件查办、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持续跟进、紧盯不放,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提升。充分发挥区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分类分层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特色化警示教育,更多发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效果。创新运用融媒体手段,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动家风建设,打造有红桥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
严把案件质量关。做好案件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工作,强化对案件办理的监督。深入推进“铁案工程”建设,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以评促进、以查促改。完善案件质量责任体系,健全案件协作配合、业务培训等机制,建立内审员制度。压紧压实“四级责任”,每季度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守住办案安全底线。
(八)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区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支部坚强堡垒作用。深入开展忠诚教育,打造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选好用好纪检监察干部,给干事者舞台、为实干者撑腰,畅通干部成长空间。通过交流引进、集中抽调、临时借调等方式,充实办案力量。大力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化全员培训,强化实战练兵,提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奋进昂扬的机关氛围。真诚关心关爱干部,切实解决后顾之忧。
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深入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深化“阳光纪检”,健全接受各方面监督机制,公正规范履职。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市纪委监委综合业务平台,建成使用综合办公系统,做好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深度对接区综合治理“三级平台、四级网格”,提高监督办案信息化水平。加强纪检监察内网网络维护与安全管理。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撸起袖子加油干,越是艰险越向前,继续推进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打造绿色城区、建设美丽红桥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