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0 10:30:00 来源:红桥区纪委监委
近日,经中共天津市红桥区委批准,红桥区纪委监委对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街道原党工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李志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志忠存在违反组织纪律,向组织虚假承诺购房情况;违反工作纪律,公权私用,违规帮助他人购买拆迁安置房、违规套取拆迁补偿款;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获取拆迁安置房,涉嫌贪污犯罪。
李志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涉嫌贪污犯罪,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经红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志忠开除党籍处分;由红桥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