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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办组联动一体化”模式推动红桥巡察深入发展

    发布时间:2022-09-22 14:25:48 来源:红桥区委巡察办

    红桥区委巡察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巡视巡察部署要求,立足红桥巡察实际,树牢“一盘棋”理念,勇于打破机构建制,积极探索“办组联动一体化”模式,发挥协同优势,补齐工作短板,切实促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打破办组限制,实施队伍建设“一体化”。一是整体统筹力量。强化“巡察机构”整体概念,每一轮巡察开始时,根据干部自身特点和巡察需要,打破办组建制,重新分配人员,部分巡察办干部编入巡察组,到巡察一线锻炼;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干部集体转岗到办里工作,增强同题共答意识和能力,实现力量统筹使用、最优安排。二是开展队伍共建。建立办组工作例会机制,明确每月巡察办、巡察组集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中央、市区委以及上级巡视机构关于工作的新部署、新精神、新思想、新要求2次,共同提升政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充分发挥巡察机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办、组全体党员深入开展政治学习、交流研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共16次,强化政治建设,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落实制度保障。在总结上届巡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骨干力量不足、巡察质量还不高等问题,健全完善了巡察理论研讨、问题办组会商、底稿互查互看、问题线索共判、纪律后评估等系列制度,进一步打通影响巡察“肠梗阻”问题,夯实办组一体化建设制度保障。

    加强统筹衔接,实现巡察工作“一体化”。一是建立办组联络机制。每轮巡察前,巡察办通过征求意见、单独交流、会议研究等方式,就巡前的人员抽调、材料准备、服务保障等事项,与巡察组做好沟通。实施“1+N”指导服务工作,由一名联络员,对巡察组开展全方位后勤保障服务,同时确定“N”名指导员,深入巡察组开展“一对一”“嵌入式”业务指导,深入推进办组融合,共同提升巡察质量。二是建立办组会商研判机制。进驻期间,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建立“即时沟通”机制,每周至少一次碰头沟通进展情况,商讨重要问题,帮助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26个。阶段性汇报前,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召开阶段性巡察情况会商会,指导员分头参与,共同“把脉问诊”巡察监督发现的重要问题和问题线索,实现“前线”和“后方”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三是建立线索研判机制。根据巡察组提请,巡察办组织区纪委监委案管室、相关监督检查室、审理室负责同志,对拟定问题线索查证是否深入、定性是否准确、责任人是否明确、是否具有可查性等进行分析研判,帮助提高问题线索准确性,并指导巡察组做好线索移交工作。

    推动深度融合,做到巡察后期“一体化”。一是办组联审,补齐短板。巡察撤点后,在巡察组内部会稿、审核的基础上,巡察办组织对巡察报告、个别谈话报告、问题线索报告开展“三级联审”,由巡察办指导员、副主任、主任逐级把关审核,确保每一份报告客观、真实、精准。探索问题底稿“互审互评”方法,巡察办在培训、指导的基础上,组织巡察组制作底稿人员,互相开展底稿检查和点评工作,促进查漏补缺,提高底稿质量。二是复盘总结,升华共识。巡察反馈前,巡察办组织专人前往被巡察单位开展作风纪律“后评估”工作,形成情况报告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反馈巡察组组长。视情召开巡察工作经验交流会,巡察组、巡察办全体干部分别总结本轮巡察有益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互相交流心得,探讨新的“战法”和“打法”,同时以市委巡视办组织的巡察报告评审为契机,组织反思和总结,为做好下轮巡察工作准备。三是巡察整改,双责联动。巡察整改期间,巡察组、巡察办树立一体统筹督促整改观念,共同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巡察整改要求,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配合区纪委监委审核把关整改材料、开展整改评估等工作。巡察组组长参加巡察办牵头召开的巡察整改推动会,及时提出督改意见;列席区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汇报会议,参与整改情况打分工作,共同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实效。


     

                               红桥区委巡察办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