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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届红桥区委第一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2 13:08:10 来源:红桥区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巡视办关于开展“接力巡”的通知要求和区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于2022年2月28日下午召开,区委将派出3个巡察组,对区政府国资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建设委等3个处级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根本任务,结合市委第九轮巡视发现的属于巡察监督范围内的重点问题,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受理来信来访、个别谈话、组织座谈、查阅材料和调研走访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巡察组设立专门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受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为3月3日至4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6:00。

    请广大干部群众围绕巡察工作内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和问题。巡察组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同时诚恳地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