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3 17:05:00 来源:红桥区纪委监委
综述
2020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忠实履行职责,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一是做细做实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首要内容,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74次,对标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要点,制发每月政治监督清单,建立季度检视机制,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911项,确保落地见效。强化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点位4946个次,发现问题319个;严肃问责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中底数不清问题,有力推动工作落实。突出政治巡察,对全区2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三轮常规巡察,对6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回头看”,对40个社区开展延伸巡察,累计发现问题1294个。二是积极履行协助职责。协助区委制定全区政治生态建设重点任务,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提请区委常委会传达贯彻上级要求、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8件次。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强化警示教育。积极创建“清风红桥”廉政文化品牌,发挥廉润人心效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召开区纪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在全市率先探索区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做实同级监督。三是深化夯实基层监督。加强对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的领导,推动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任职,努力破解“熟人监督难”。全覆盖推进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在科所站队、社区、医院、学校等设立党委的基层单位组建纪委,其余设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单位全覆盖设立纪检委员。聚焦社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开展全区违规养鸽问题专项治理,清拆鸽笼853处,群众满意率100%。四是创新加强日常监督。制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管理办法(试行),全区运用“第一种形态”605人次。深化回访教育,对73名干部开展回访,强化激励关怀。研发“智慧监督”平台,推动数据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强化监督贯通,形成推进“四个监督”统筹衔接的5项机制;建立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部门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形成17类61项重点监督事项清单,累计共享问题102个。五是持续高压正风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48件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6件次。推动“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通报2起典型问题。全年累计立案252件,严肃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挽回经济损失7900余万元。巩固深化“一抓三补四强化”专项行动成果,积极推进“以案三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8人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91件次,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六是全面锻造纪检铁军。加强机关党建和政治文化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拓宽选人视野,优选配备纪检干部。分层分类组织全员培训,提升纪检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重要会议
【区纪委全会】2020年1月22日,红桥区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在区委礼堂召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区委十一届十三次、十四次全会部署,总结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区委书记李清出席并讲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于清作题为《突出政治属性 强化监督职责 为红桥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工作报告。
2020年7月29日,红桥区纪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在区委礼堂召开,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点任务中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专题开展述责述廉。区委书记李清出席并讲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于清作主持讲话。会议首次安排区级领导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井春燕和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徐卫京作了现场述责述廉,8名处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现场或书面述责述廉。会议受到新华社、人民网、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广泛报道。
【区纪委常委会会议】2020年,区纪委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120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纪委、市委、市纪委、区委工作要求,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事项。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会议(2020年)
1月8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64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13次会议
1月14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65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14次会议
1月17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66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15次会议
1月20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67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16次会议
1月23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68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17次会议
1月27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69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18次会议
1月28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70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19次会议
1月30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71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20次会议
2月2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72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21次会议
2月14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73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22次会议
2月21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74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23次会议
2月25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75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24次会议
2月27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76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25次会议
3月3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77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26次会议
3月5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78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27次会议
3月9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79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28次会议
3月9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80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29次会议
3月10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81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30次会议
3月13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82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31次会议
3月16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83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32次会议
3月16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84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33次会议
3月17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85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34次会议
3月19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86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35次会议
3月24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87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36次会议
3月25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88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37次会议
3月31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89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38次会议
3月31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90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39次会议
4月3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91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40次会议
4月13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92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41次会议
4月14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93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42次会议
4月15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94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43次会议
4月17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95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44次会议
4月21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96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45次会议
4月22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97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46次会议
4月22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98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47次会议
4月22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199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48次会议
4月23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00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49次会议
4月28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01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50次会议
5月6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02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51次会议
5月7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03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52次会议
5月8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04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53次会议
5月12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05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54次会议
5月13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06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55次会议
5月15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07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56次会议
5月18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08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57次会议
5月20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09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58次会议
5月20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10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59次会议
5月21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11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60次会议
5月22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12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61次会议
5月29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13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62次会议
6月1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14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63次会议
6月5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15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64次会议
6月8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16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65次会议
6月15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17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66次会议
6月16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18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67次会议
6月18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19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68次会议
6月19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20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69次会议
6月23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21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70次会议
6月28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22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71次会议
6月29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23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72次会议
7月1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24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73次会议
7月1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25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74次会议
7月3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26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75次会议
7月9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27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76次会议
7月10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28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77次会议
7月13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29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78次会议
7月15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30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79次会议
7月16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31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80次会议
7月17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32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81次会议
7月22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33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82次会议
7月24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34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83次会议
7月28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35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84次会议
7月29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36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85次会议
7月30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37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86次会议
8月4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38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87次会议
8月11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39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88次会议
8月13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40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89次会议
8月18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41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90次会议
8月20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42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91次会议
8月24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43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92次会议
8月26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44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93次会议
8月27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45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94次会议
8月27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46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95次会议
8月31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47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96次会议
9月4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48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97次会议
9月9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49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98次会议
9月15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50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199次会议
9月18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51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00次会议
9月21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52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01次会议
9月25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53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02次会议
9月28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54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03次会议
9月30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55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04次会议
10月10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56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05次会议
10月10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57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06次会议
10月12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58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07次会议
10月12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59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08次会议
10月14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60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09次会议
10月19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61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10次会议
10月23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62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11次会议
10月27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63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12次会议
11月3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64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13次会议
11月4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65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14次会议
11月10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66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15次会议
11月13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67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16次会议
11月18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68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17次会议
11月19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69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18次会议
11月20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70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19次会议
11月25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71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20次会议
12月2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72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21次会议
12月2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73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22次会议
12月3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74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23次会议
12月10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75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24次会议
12月14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76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25次会议
12月14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77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26次会议
12月15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78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27次会议
12月18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79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28次会议
12月24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80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29次会议
12月29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81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30次会议
12月30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82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31次会议
12月31日 第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第283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232次会议
【其他会议】2020年7月14日,红桥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推动会在区委礼堂召开,部署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区委书记李清出席并讲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于清,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汝军作具体部署。
2020年9月11日,红桥区处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在区委礼堂召开,通报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原主任刘家友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调查情况。区委书记李清出席并讲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于清通报案件情况。
2020年9月24日,红桥区新任职区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集体廉政谈话会在区委礼堂召开, 130余名新提拔(晋升)的区管领导干部接受集体廉政谈话,递交《区管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和《区管领导干部亲情寄语廉政书》。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于清出席并讲话。
2020年11月30日,红桥区纪检监察系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报告会在区纪委监委六楼会议室召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于清作宣讲。
2020年12月3日,红桥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大会在区法院召开,与会人员通过直播方式旁听区法院开庭审理红桥区查处的区政府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科原科长赵光荣职务犯罪案件,集体观看赵光荣反思忏悔视频。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分管财务工作和分管内审工作的领导,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的相关业务主管和科室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会议。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就以案促改提出工作要求。
主要工作
(一)纪检监察
2020年,区纪委监委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注重通过整建制抽调、以干带训、片区协作等方式,提高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监督办案能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区级派驻机构改革;调整监督检查室联系范围,构建高效顺畅的协作配合机制。自主研发“智慧监督”平台,推动数据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2020年,区纪委监委加强对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的领导,推动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任职,通过整建制抽调、以干带训、片区协作等,提高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案能力,破解“熟人监督难”。将街道纪检监察工委“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情况纳入区委巡察,对不支持、不配合基层纪检工作的党组织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为基层纪委履职提供坚实“后盾”。深化区级派驻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工作例会、任务交办、工作互查、重要事项报告等制度机制,提升派驻监督实效。调整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联系单位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室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系指导,构建高效顺畅的协作配合机制。
【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2020年,区纪委监委坚持“业务主导、技术支撑”,自主研发“智慧监督”平台,发挥大数据管理优势。借力大数据推动监督工作科学化、精准化,囊括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中了解的被监督单位和被监督对象情况,与组织、宣传、政法、人大、政协、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建立监督信息贯通共享联席会议机制,制定17类61项重点监督事项的共享清单,及时汇集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内容,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平台设立5个监督模块,部署重点监督项目24个,设立503个采集项,对32000余条基础信息应采尽采,随时了解重点监督项目进度,随时查看各单位“关键少数”责任落实情况,随时针对问题开展智能化提醒督办,推动数据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
(二)监督执纪
2020年,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着力深化基层监督,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推动工作落实。科学谋划各轮次巡察安排,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健全激励担当作为的工作机制。
【作风建设】2020年,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重要节点采取H5动画、微信长图、廉政短信、OA通知等方式,反复重申纪律规定。制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建立“负面问题清单”,组织开展三年专项治理“回头看”,推动各单位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全年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48件次,第一种形态处理29人次,处分44人次;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6件次,第一种形态处理31人次,处分51人次。
【基层监督】2020年,区纪委监委着力深化基层监督,制定工作方案和系列配套文件,全覆盖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在全区科所站队、社区、医院、学校等设立党委的基层单位组建纪委111个,其余设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单位全覆盖设立纪检委员;在20个社区试点配备专职纪委书记。依托基层纪委,在10个街道和100个党委建制的社区“全覆盖”开展同级述责述廉,向群众汇报,让群众监督,提升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满意度。将基层监督与“吹哨报到”机制结合,实现区、街、社区三级纪委联动,发现落实“吹哨报到”机制不力问题22个,第一种形态处理18人。聚焦社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开展全区违规养鸽问题专项治理,累计清拆鸽笼853处,群众满意率100%。
【日常监督】2020年,区纪委监委制定《红桥区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管理办法(试行)》,全区运用“第一种形态”605人次,充分发挥批评教育帮助作用;运用第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141人次、11人次、18人次。制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任务安排和实施方案,形成统筹管理、重点协作、信息共享、成果共用、系统集成5项机制。建立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17类61项重点监督事项清单,累计共享问题102个。
【巡察工作】2020年,按照市委巡视办要求,调整完善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科学谋划各轮次巡察安排。对全区2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三轮常规巡察,对6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回头看”;结合巡察工作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执行编制专项检查。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以“巡街道带社区”方式对4个街道下辖36个社区开展延伸巡察,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对和苑街道4个社区开展统配巡察。全年巡察共发现问题1294个,移交问题线索32件。
【疫情防控监督】2020年,区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跟进监督。根据疫情形势制定工作方案和提示,向指挥部派驻临时纪检监察组,发挥贴身督战作用。组织疫情防控专项监督1935人次,检查点位4946个次,累计发现问题319个,制发建议书、提示函等42份,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第一种形态处理24人,处分5人,推动工作落实。
【激励担当作为】2020年,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健全激励担当作为的工作机制。深化回访教育,对73名干部开展回访,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落实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机制,对9名干部立案后免予处分,为2名干部澄清正名,取得良好综合效果。
(三)审查调查
2020年,区纪委监委持续高压正风反腐,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零容忍惩治腐败】2020年,区纪委监委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1814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272件次(含重复件80件次);累计处置问题线索466件,立案252件,留置15人(其中本区干部5人),结案189件,处分169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挽回经济损失7900余万元。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020年,区纪委监委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制定扶贫助困领域专项治理要点,查处“微腐败”问题28件次,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次,处分33人次。加强异地协作,联合区合作交流办、财政局、审计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组成检查组,赴红桥区对口帮扶的甘肃省碌曲县、合水县开展异地监督,检查点位41个、项目24个,走访重点贫困户12户,与20个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座谈,发现问题现场反馈两地党委和相关部门。工作做法得到《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
(四)宣传教育
2020年,区纪委监委扎实做好“以案三促”(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展党内法规宣传、运用“清风红桥”学习平台等载体,强化纪律教育,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净化政治生态】2020年,区纪委监委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首要内容,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要点,每月制发政治监督清单,建立季度检视机制,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911项,确保落地见效。紧盯市委主体责任考核、历次巡视、调研巡查反馈问题,强化整改监督。明确政治生态建设重点任务,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形成全区政治生态报告。召开处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棚改拆迁领域典型案件;组织全区学习典型案件通报和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出具廉政意见函复1126人次。全年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3起。
【廉政宣传教育】2020年,区纪委监委开发上线“清风红桥”学习平台,作为强化纪律教育的重要抓手和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载体。平台聚焦“关键少数”,依托该平台组织开展“每月一测”,覆盖全体区领导和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推动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用好8小时以外的时间,实现纪律教育常态化,使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传递全面从严治党正能量,营造浓厚教育氛围。制作“清风红桥”主题logo和“清小风”、“红小乔”卡通形象,发布廉洁主题微信表情,上线“清风红桥•有声图书馆”,打造廉政文化品牌,充分发挥廉润人心的效果。
【以案三促】2020年,区纪委监委制定“以案三促”(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实施方案和工作办法,推动全区各单位通过警示教育会、案件剖析反思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充分发挥身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震慑作用。针对监督和办案发现的典型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91件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8人次,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政务处分法学习宣传】2020年,区纪委监委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联合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制发《政务处分法》图解海报,利用各单位宣传栏、宣传橱窗、LED屏以及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普及。2020年9月,以“开讲啦,清小风红小乔带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为题,制作政务处分法学习宣传动漫短视频,2020年10月,入选市纪委监委廉韵津沽•微视频展播作品,并在“廉韵津沽”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播放。该作品融入红桥廉洁文化“代言人”—“清小风”“红小乔”和清风红桥logo,着力打造“清风红桥”廉洁文化品牌精品,以轻松活泼的动画形式解读政务处分法,教育引导广大公职人员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积极营造对公职人员全面监督的社会舆论氛围。组织全区公职人员参与《政务处分法》在线答题活动,累计答题7600余人。
【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学习宣传】2020年,区纪委监委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契机,加大检举控告工作宣传力度,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印制宣传海报、宣传折页、易拉宝等3.7万余份,开展区、街、社区三个层面广泛宣传。组织召开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会议,学习解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并推动落实。规范全区132个纪检监察专用举报信箱设置,打通群众信访举报“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