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12 17:27:29 来源:中共红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对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党组、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区发展改革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近期,区委2个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摘编如下:
区委第一巡察组向红桥区委政法委员会反馈巡察意见
主要问题: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党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要求不深不实,提升红桥政治安全水平用力不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以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不到位,推动平安红桥建设有短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二是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薄弱环节,“严”的主基调还不够鲜明。“两个责任”扛得不够牢,作风建设有待加强,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重点领域缺乏监管。三是抓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不够高,打造高标准政法队伍还有不足。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短板,抓机关党建工作不够坚强有力,干部队伍管理有缺失。四是持续用力抓实抓细整改要求有差距,巡察“后半篇文章”未做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未做到常态化、长效化。
整改意见:一是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引领,督促政法单位依法履职,规范综治中心建设,握牢意识形态领导权话语权。二是加强政治安全问题预警分析研判,压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和反邪教工作,持续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三是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防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提醒,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四是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党建与政法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高党务工作严谨性和规范性。五是扛起落实整改的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确保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区委第一巡察组向红桥区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
主要问题:一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欠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存在短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未压紧压实。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够紧,抓作风建设韧劲不足,重点领域监管缺失。三是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短板,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还有不足。四是抓巡察“后半篇文章”韧劲不足,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举一反三抓整改不够有力,常态长效抓落实仍显薄弱,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整改意见: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措并举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能力建设,加大公职律师发展力度,持续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三是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四是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干部教育管理。五是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抓整改,常态长效抓落实,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区委第一巡察组向红桥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反馈巡察意见
主要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够主动、不够深入,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智治”水平不够用心用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存在不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为民的事没有小事,要把群众大大小小的事办好”的重要要求有差距,网络安全政治敏锐性不够强。二是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够牢,工作作风转变还不够彻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担当进取精神不足,关键环节风险防范缺失。三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缺失,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抓党建工作不够用力,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四是巡察整改责任抓得不牢,落实整改不彻底,“后半篇文章”抓得不实。
整改意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政治意识,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网格中心管理各方面、全过程,加强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顶层设计,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筑牢党员队伍思想防线。三是加强党的建设,规范议事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四是压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推动网格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区委第二巡察组向红桥区委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反馈巡察意见
主要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主动,全面推动区级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提质增效能力不足。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履行主体责任有缺项,重点领域监管存在漏洞,作风建设推进力度不足,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存在薄弱环节,议事决策不规范不严谨,推动年轻干部发展不够均衡,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四是推动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常态常效抓整改的意识不强,整改责任未压实、落实未见底,巩固深化整改成效还不明显。
整改意见:一是深化政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决策部署,树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担当意识,充分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深化作风建设,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三是优化工作质量,以议事决策规范化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细化整改责任,将“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区委第二巡察组向红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反馈巡察意见
主要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要求和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有差距,履职尽责推动工作做实做细有落差,意识形态工作和保密工作摆位不高。二是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存在风险,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派驻监督责任落实不充分。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领导班子建设有弱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四是“后半篇文章”抓得不实,巡察反馈问题反弹回潮,审计整改不彻底,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意见: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主动对接京冀及周边地区优质资源,深度服务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二是强化担当履职尽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精准对接民营企业需求,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见效。三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管力度,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四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规范议事决策程序,统筹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五是坚持常态长效整改,切实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以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来源:中共红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