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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届红桥区委第六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3 17:25:50 来源:红桥区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巡视办有关要求和区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区委第六轮巡察派出2个巡察组,于2023年10月13日至11月26日,对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和区商务局4个处级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根本任务,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要求。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聚焦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受理来信来访、个别谈话、组织座谈、查阅材料和调研走访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巡察组设立专门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受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至11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6:00。

    请广大干部群众围绕巡察工作内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和问题。巡察组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同时诚恳地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附件:十二届区委第六轮巡察进驻信息一览表

    中共红桥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