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2021年12月27日 星期一 15:40:17

热门关注

    十二届红桥区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17:08:03 来源:红桥区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巡视办有关要求和区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于2023年3月17日至5月10日,分别对区国动办、区红十字会、区残联、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区应急局、区档案馆6个单位党组织,以及芥园街道和所属社区开展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根本任务,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两个维护”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受理来信来访、个别谈话、组织座谈、查阅材料和调研走访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巡察组设立专门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受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至5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6:00。

    请广大干部群众围绕巡察工作内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和问题。巡察组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同时诚恳地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附件:十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进驻信息一览表



    中共红桥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